摘要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规律,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改革实践中的三者有机统一首先是三者共同体现。改革为人民行使权力提供新渠道,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深化了权力分工和权力监督的国家权力配置体系。改革促进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实践。不过,改革最根本的动力和任务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质是党的建设的展开,进一步强化了党和人民的同一性。这也表明改革中党的领导、人民民主、法治三项元素存在不同权重。改革开放40多年进程中,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动态平衡的有机统一。在一个时期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改革主题,但也不能忽视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它反映了改革的整体性特征。这三项元素皆是宪法原则,重视宪法的政治发展方案能够有效地坚持三者有机统一。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
出处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第6期74-84,共11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全面从严治党的宪法基础研究》(编号:17CFX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