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简称《课标》)确定了高中信息技术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和选修三类课程组成。必修模块是高中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是全面提升高中学生信息素养的基础,是学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主要依据;选择性必修模块是根据学生升学和个性发展需要而设计的,其中有三个模块是升学考试类课程,即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课程;选修则是为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发展和职业选择而设计的自主选修课程。
出处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
2020年第24期19-20,共2页
China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