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猪细小病毒病的免疫、检疫、监测、样品采集、保存和运送、诊断、疫情报告、疫情处理、消毒、无害化处理。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境内从事饲养、加工、经营生猪及其产品,以及从事相关动物防疫活动的单位和个人。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出处
《四川畜牧兽医》
2020年第10期18-20,共3页
Sichuan Animal & Veterinary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