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资资管机构进入国内金融市场的局面,有利于形成国内金融市场的专业度提升和外资资管机构收获利益的双赢局面。国内金融市场开放历程国内金融市场的开放历程始于1979年允许国际金融机构和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代表处。1981年,监管层允许外资机构在华设立营业性机构,并在经济特区开展试点。1992年,上海试点保险市场对外资开放。1994年,商务部出台《中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对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设立外资银行及相关机构设定了准入条件和监管条例。
出处
《中国外资》
2020年第12期26-27,共2页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