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操纵问题是指在特定情境下,主体的行动受到了另一个外部操纵者的“控制”,因而我们在直觉上认为主体不应为他自己的行动负责,然而如果我们只以半相容论者的标准对主体自身进行考察,却发现他完全满足了承担道德责任的资质要求。佩雷布姆利用操纵问题,提出了“四例论证”,并以此为武器向法兰克福式的半相容论发动了攻击。相容论者与不相容论者关于操纵问题的争论,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演变为两种不同直觉之间的分歧,这使得相关讨论走入了死路。操纵问题实际上不仅出现先于相容论的预设,还可能出现于自由论的预设下。操纵问题实际上与因果归因的过程有关,操纵问题正是由因果归因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所导致的。这意味着操纵问题实际上并不仅仅是一个有关于主体资质的问题,而是在更深的层次上揭示出道德责任理论本身的“不可靠性”。
出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0年第6期39-44,共6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arbi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