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宪性审查既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实现途径与核心制度安排,也是宪法实效化的重要制度设计,其主要通过合宪性解释这一手段发挥作用。宪法与部门法之间的互动关系是宪法实施效果的直观体现,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建构是宪法实效化的重要保障。刑法宪法化是宪法精神在刑法领域中的现实表现,是当代世界先进的刑法思潮,是我国刑法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因此,有必要在明确合宪性解释之于刑法解释体系应然地位的基础上,探究其构建路径,以推进刑法宪法化的进程,促进宪法实效化。
出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0年第6期79-82,共4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arbi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