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后,独立学院积极尝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教学新模式。本文经过分析,明确了独立学院校企合作的目的,对校企合作的方式进行了分类,据此提出了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校企合作在教学内容、课程考核内容、课程考核方式、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评价标准。
基金
广西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B类课题(项目编号:2015B118)“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校企合作办学质量评价体系研究”的阶段成果
广西师范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背景下法学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