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一些丑化、诋毁、贬损、质疑我党我军历史上的英雄烈士的言论不时出现在网络上,其实质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这些行为必须在法律上明确予以禁止。烈士的人格利益不仅是烈士个人权益的重要内容,更是全社会全民族的精神遗产,蕴含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的共同情感,值得全社会崇尚、学习和捍卫,切勿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不等同于置法律、道德、民族情感和公序良俗等于不顾的“随心所欲”!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20年第45期35-35,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