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7年连云港市制定了国内首部针对滨海湿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阐述了《连云港市滨海湿地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后,在宣传教育、保护体系建设、保护工程建设、湿地监测巡护、行政执法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的湿地保护认识不到位、沿海开发导致湿地面积减少、湿地资源遭受破坏、管理能力薄弱、管理体制不顺等主要问题,并由此提出了加强湿地保护组织领导、加大湿地保护宣传、加强湿地名录认证与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保护措施管理、开展湿地保护研究和加强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建议和对策。
出处
《绿色科技》
2020年第22期54-55,共2页
Journal of Green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