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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放管服”改革看经营范围审查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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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进程中,不断推进相关法律制度的“立改废修”。“证照分离”改革使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发生了实质性变化,导致不能再以经营范围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审查标准。关于经营范围能否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问题,引发不少热议,要优化资质资格管理,完善招标投标资质资格标准审查制度,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困境。
作者 江顺龙
出处 《中国招标》 2020年第12期22-24,共3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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