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民航事业空前发展,民航领域的犯罪风险逐渐提高,犯罪案件呈现出流动性、跨区域性等特点,案件侦办难度提高,对民航领域刑事案件的侦查协作机制提出新要求。因此,从民用航空领域刑事犯罪案件特点着手,分析开展侦查协作的必要性,并结合民航公安实际,提出内部侦查、国内区域侦查协作及国际侦查协作的具体适用,以期提升案件侦办效率,促进民航事业安全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第4期28-32,共5页
Journal of Wuhan Public Security Cadre’s College
基金
2019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民用航空领域刑事案件侦查协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9TJJBKY018)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