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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的“抄袭公案”与迈农的现象学创始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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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象学的“抄袭公案”是指胡塞尔和迈农相互指责对方抄袭了自己的思想。探讨这一历史事件不是为了猎奇,而是要在澄清史实的同时进一步认识现象学运动的历史,特别是揭示它的创立过程以及为它的形成作出了贡献的人物的思想及其历史意义。胡塞尔是当之无愧的奠基人,但现象学不是胡塞尔一个人建立起来的。迈农尽管不是主流的哲学家,其地位没法与胡塞尔相提并论,但有根据证明,他在很多领域确实为有关认识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和替代的贡献。就哲学而言,他同时是19世纪末诞生的分析哲学和现象学的奠基人之一,为现象学奉献了“对象论的现象学”这一独特的形态。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98-108,共11页 Acade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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