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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子女继承农村宅基地将释放诸多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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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等7部委共同研究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作出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作者 刘文勇
出处 《农业知识》 2020年第23期50-5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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