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物质资源。延庆作为首都的生态涵养功能区,治理好河湖源头水土流失,不仅关系到我区生态涵养战略实施和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的科学实践,而且关乎全区人民长远福祉。近年来,延庆区水务局水保站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水务局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水土保持法》赋予的职责,围绕全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突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强化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深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有力地推动了《水土保持法》的贯彻实施,在建设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出处
《中国经贸》
2020年第19期78-8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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