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供应链金融应服务于农业产业链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有利于农业供应链"四流"信息整合、共享,实现金融对农业产业链全覆盖。文章针对国内外研究和实践应用情况,以及互联网对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创新影响,从资金供应主体角度提出以商业银行、互联网融资平台、农产品电商平台及仓储物流企业为资金供应主体的四种互联网农业供应链融资模式,并对发展互联网农业供应链金融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出处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6期110-113,共4页
Journal of Bohai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安徽高校科学重点研究项目“安徽省科技金融驱动包容性绿色增长研究”阶段成果(项目编号:SK2019A0451)
滁州学院“小岗村专项”项目“皖东地区农业产业链纵向协作的博弈分析--以滁州为例”阶段成果(项目编号:2019xgc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