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陕西省宝鸡市检察院依法对郝晓晨涉嫌受贿、行贿案提起公诉日前,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郝晓晨(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经陕西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宝鸡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郝晓晨利用担任陕西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设备采购、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求职务晋升,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出处
《方圆》
2020年第23期10-10,共1页
Fangyuan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