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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没收违法所得”单独作为行刑衔接的衔接点——随案件移交的“违法所得”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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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案情简介2020年初,上海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犯罪团伙售假案中的四个案件:该售假团伙采取在境外开设售假网站,在境内采购并通过国际物流发送至境外的方式销售假冒的“adidas”“NIKE”“PRADA”“CHANEL”等知名国际品牌商品,案值达人民币1.5亿元。被移送案件的当事人是四个自然人,他们在明知售假的情况下在该团伙中负责与国外买家联系、营销等工作。经审计,四个当事人在售假工作中获得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675156.89元,由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扣押。
作者 朱健
机构地区 本刊智库专家团
出处 《产品可靠性报告》 2020年第6期30-33,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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