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乡土文学”命名后,乡土文化长期处于被现代文明观看的“客体”位置,一方面,乡土是被“发现”、被“揭示”的;另一方面,乡土文化在“被看”中丧失了自我言说的权利,作家的乡土审美也因此显现出抽象化、符号化、寓言化特征,而近四十年的城乡交往叙事以具象化、日常化、现实化的农民命运书写拓宽了“乡土文学”的审美视域,相应地,“乡土文学”的历史命名面临挑战。径直地将近百年中国文学有关乡土、农村、农民的书写统称为“乡土文学”,既有悖于切实的文学情境,也缺乏此概念产生、发展的现实根基。因此,寻找新的命名方式及理论依据,既符合文学思潮应运而生的历史逻辑,也能契合新时代农民精神和乡村文明的当下审美建构。
出处
《当代文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43-149,共7页
Contemporary Literary Criticis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世纪乡土小说书写与中国乡村社会转型”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8XZW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