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以下简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是以一体化的思路和举措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策协同,创新体制机制,让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税务部门作为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和发挥治理基础功能的职能部门,要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应从提高征管效率和促进协同发展着手,着力推进清理制度障碍、创新政策制度、提升治理能力、共享税收利益和优化纳税服务,以促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实现。
出处
《中国税务》
2020年第11期18-20,共3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