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人与自然相互作用形成的共生共济的生命系统,在现实中表现为基于客观生态联系并通过人类实践活动而历史地生成的社会生态有机体。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概念不仅表征一种人与自然辩证统一的生态世界(社会)观,也蕴含着一种社会生态整体性解放的绿色实践构想。由于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服务于资本生产积累和增殖扩张要求的社会组织形态,内在地包含了社会关系和生态关系的双重剥削性,不可能遵循一种社会正义和生态友好的价值取向和实践追求。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是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核心要求,推动实现人、自然和社会的协同发展和人类文明的绿色转型过程,也是我们通向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未来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