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形式。二者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民主革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孕育而成,在理论内涵、价值目标以及实践路径上具有一定的“互嵌”关系。理论上坚持党的领导是其本质特征,是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统一,也是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结合;价值取向上是尊重个性保障权利和凝聚共识规范权利的统一。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应以民主协商机制平衡“民主”与“集中”的矛盾,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完善协商民主运行程序,以理念教育和民主参与的训练厚植民主政治的文化土壤。
作者
廖清成
罗家为
Liao Qingcheng;Luo Jiawei
出处
《理论视野》
CSSCI
2020年第11期53-59,共7页
Theoretical Horizon
基金
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8ZZ01)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