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例:王某于2017年6月1日入职某公司从事研发工作,双方订立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2017年11月1日,公司与王某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将王某送到国外进行专项技术培训6个月,并约定王某培训结束后至少再为公司服务5年,如王某违反服务期约定须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20年4月底,公司告知王某,因公司业务调整,其与王某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在2020年5月31日到期后不再延续,王某无需再继续履行《培训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王某认为,其劳动合同期限应当延续至服务期届满,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终止,故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出处
《山东冶金》
CAS
2020年第6期81-81,共1页
Shandong Metallur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