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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未及时登记无法对抗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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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李女士在2018年10月15日收到与朱某的离婚财产分割判决书后,因工作需要被派往国外,没有及时办理不动产的过户手续。期间,前夫朱某因暂时未找到合适的房子,离婚后未搬离已判决归李女士的房屋。朱某2018年11月偶然翻到该房产登记在他名下的证件后,于2018年12月5日,委托房地产中介公司出售该房屋。
作者 朱迪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南方国土资源》 2020年第12期31-3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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