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1月,在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6名由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履职情况.期间,常委会通过分组会议对6名人大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审议,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并要求其予以整改落实.其实,这也是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监督法和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实施办法以来,重庆市探索人大任命干部任后监督的一次升华,是各区县人大先期探索实践的一次总结.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20年第12期14-1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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