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立,不仅给案件办理带来深远影响,对案件的监督管理也影响至深。检察机关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良好成效的同时,不断加强对认罪认罚案件的监督管理。实践中,对认罪认罚案件的监督管理存在流程监控开展不充分、实体监管重点不突出、数据监管不深入等问题。要以理念为先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构建与认罪认罚案件监管机制相衔接的专门平台,强化程序监管、实体监管和数据监管"三个监管"。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20年第21期68-71,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基金
2019年度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课题“业务监管新形势下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研究”(WFY2019B08)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