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的通知。根据扩区方案,浙江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实施范围119.5平方公里,涵盖杭州、宁波、金义三个片区,其中宁波片区46平方公里(含宁波梅山综合保税区5.69平方公里、宁波北仑港综合保税区2.99平方公里、宁波保税区2.3平方公里)。按照要求,宁波将立足全省自贸试验区"一区多片"总体布局,坚持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整体联动,宁波片区承担"一枢纽、三中心、一示范区"的战略功能定位。
出处
《宁波经济(财经视点)》
2020年第12期18-26,共9页
Ningbo Economy(Finance 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