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是我市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回顾我市农业地方性法规的制定颁布历程,颇有感触。既遵循程序,又有所创新;既有计划安排、又紧跟时代步伐;既贯彻领导要求,又顺应民意。2020年3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为我们做好农业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提供了根本指导。一、贯彻立法法,探索自主立法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于2000年7月1日颁布实施,它的出台是为了进一步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出处
《天津人大》
2020年第11期37-38,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