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风险是当前突出重大风险之一,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广东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聚集金融风险、影响金融安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保障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办案中,广东检察机关注重贯彻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准确区分金融领域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适度,既坚决打击那些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搞权钱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内鬼”,又严格把握相关犯罪入罪标准,避免以刑事手段过度介入经济纠纷,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20年第12期10-11,共2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