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情简介2018年某日,40余岁的郑小军突感不适,弟弟及时将其送至医院,其被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几个小时后便因抢救无效死亡。因郑小军父母均已去世,其本人无子女,亦与前妻华梅离婚,故郑小军的丧葬事宜均是3个兄弟办理。此后其3个兄弟协议,郑小军的房产及其他遗产全部由其侄子继承。然而,2019年7月,郑小军的3个兄弟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华梅与其第一任丈夫张超所生之女郑丽丽以其为郑小军唯一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继承郑小军全部遗产。
出处
《法庭内外》
2020年第11期41-43,共3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