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医药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别之一,同时也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区别于其他类别非遗的独特属性。在传统医药类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中需协调与平衡医药监管者、行业参与者及非遗传承人等多方角色的意见和利益。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标准可有助于推动传统医药类非遗保护工作朝着更加有序的方向发展。
出处
《文化遗产》
CSSCI
2020年第6期37-44,共8页
Cultural Heritage
基金
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非遗保护的中国标准研究”(项目批准号:16JJD85001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