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和前提,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保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邓小平对民主和法制建设提出一系列重大论述,为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他明确提出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民主制度建设至关重要;认为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没有法制是不行的,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不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立法治国家。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出处
《邓小平研究》
2020年第6期1-10,共10页
DengXiaoping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公信力提升研究”(18BKS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