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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深圳创设商事主体除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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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事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商事登记机关可以对其作出除名决定……"近日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针对企业"出生容易死亡难"这一窘境,创设性地推出企业除名制度和依职权注销制度,使得"失联"和"僵尸"类名存实亡商事主体有了强制退出机制。该规定拟于明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出处 《中国品牌》 2020年第12期44-44,共1页 China Br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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