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特定问题调查方法是代议机构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开展调查工作的主要方式。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履职应采取的调查方法。从地方人大实践情况来看,调查方法的选择以调查主题为导向,呈现多样化发展的态势,但也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调查委员会缺乏必要的强制性权力等问题。优化调查方法,应通过立法赋予调查委员会决定惩戒权,给予调查对象合理的保障,明确各项调查方法的具体操作程序,慎重使用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与权利的调查手段。
出处
《西部学刊》
2020年第23期15-18,共4页
Journal of Western
基金
2017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人大特定问题调查制度研究”(编号:17YJC820005)有关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