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比例原则、智慧法院建设、司法便民原则为刑事案件运用“视频庭审”提供了可能。“视频庭审”的运用能弥补中止审理的不足,保障司法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人身安全,降低人力与物力成本,提高司法效率,其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适用范围、适用程序、技术标准等方面。有必要完善法律规定,明确“视频庭审”适用案件的范围;规范“视频庭审”适用程序,保障被告人及律师的权利;建立“视频庭审”技术标准,并加强相关人员远程视频技术培训。
出处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69-73,共5页
Journal of Railway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