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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行为属于民事欺诈还是刑事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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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安徽A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从山东B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采购钢材,销售给安徽C铁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B公司将钢材通过大货车发给C公司。田某系A公司业务员,负责指挥运输钢材的大货车在C公司过磅,然后入库,合同履行完毕后统一通过对公账户结算货款。
作者 张杉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0年第21期58-5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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