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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友有风险 谈情说爱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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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2019年下半年至2020年6月,被告人王某通过微信聊天工具与被害人吴某相识后,以恋爱为幌子,编造代购化妆品等商品、代理销售、代办签证、出国旅游、赠送礼物和车辆但需由吴某先行垫付款项等虚假事由,先后作案24笔,骗取吴某人民币共计281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281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能认罪悔罪,退还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对王某以诈骗罪判处,并处罚金。
作者 金林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淮法治》 2020年第21期60-6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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