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包含政治、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正在经历深远变革,尤其当跨界、链接、共融已成为贯穿各行各业从功能到场景、从应用到体验的重要主题之际,司法的规则形态与运作过程也在技术赋能下完成了差序格局的重塑。在“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互联网+司法体制改革”“智慧法院建设”的顶层驱动下,司法信息化不是新型信息技术与传统司法活动的简单叠加,而是法院体系的一次重大的“自我革命”,其核心内涵在于将当下技术创新成果作为助推司法改革的工具性路径,将之与审判、执行以及包括司法人事、司法行政在内的流程管理等具体业务作有机耦合,进而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推进司法的信息化、智慧化,建立以司法大数据为基础的信息共享、开放平台,并据此打造可提供裁判指引、统一法律适用的全流程智能司法应用体系,这既是中国法院体系在构建“法治中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最重要的技术侧支持,也代表着显著提升司法能力、实现司法为民和公平正义终极目标的未来想象。
出处
《决策探索》
2021年第2期49-53,共5页
Policy Research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