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厦门市优秀戏曲进校园传承项目资助办法(试行)》出台。《资助办法》提出,歌仔戏、高甲戏、南音优秀传统戏曲折子戏、小曲目、闽南戏曲广播体操、韵律操和戏曲程式舞蹈等节目的创作与展演,均可申报项目资助。厦门明确,资助对象为全市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全市各戏曲专业艺术院团、优秀民间戏曲职业剧团。审定通过后的项目创排过程中,可获资助3万至10万元。影响广、特别优秀的剧目,由评审办审议,还可增加一定额度补助,获资助作品将用于公益演出及播放。《资助办法》提出申报作品应具有正确导向和艺术价值,时长限定为10至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