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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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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综合考核评价结果应由经营业绩考核和履职行为考核两部分构成。增加履职行为的考核量化的比重,考核指标细化、加权、考核主体加权,更有利于减少主观因素影响,符合精细化考核、考准考实的要求。为提高绩效考核的有效性,一是要将履职行为考核和经营绩效考核结合,形成统一的考核体系,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二十字"要求,满足企业战略发展需要;二是迫切需要提高信息化水平;三是用好用足考核结果的"反馈效应",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作者 杨瑞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电业》 2020年第10期74-75,共2页 CHINA ELECTRIC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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