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离婚请“冷静”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明年1月1日起,离婚“冷静期”将正式加入离婚登记程序。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将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离婚冷静期满后的30日内,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逾期不领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出处 《海峡通讯》 2020年第12期5-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