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2020年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是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的修订。修订原则是: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实施过程环境管理工作中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废物进行修订。例如铅锌冶炼废物、煤焦化废物等。二是坚持精准治污。
出处
《精细与专用化学品》
CAS
2020年第12期12-12,共1页
Fine and Specialty Chemic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