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已经并正在深刻改变着经济和社会,税收地域管辖权冲突、以生产地纳税带来的地区间财力越来越不平衡等对增值税体制带来了根本性挑战。为应对以上挑战,从系统论角度出发建议将生产者增值税优化为以消费者消费税为主、生产者生产税为辅的组合税——消费生产税,在交易环节直接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税款实时分缴,并以缴纳消费生产税抵扣所得税等税款。消费生产税实现了间接税和直接税连接、流转税和所得税融合,可以有效解决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2期61-67,共7页
基金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重点课题“增值税构成要件制度体系化研究”(项目编号:2019ZDKT0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