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跨境直贷属于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银保监会分别对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离岸银行业务进行市场准入审批,但外资银行业务在审批上并不区分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跨境直贷存在担保行为的情况下,可分为跨境直贷(内保)和跨境直贷(外保)。根据外汇管理跨境担保的三个构成要件,跨境直贷(内保)不属于我国外汇管理中的跨境担保,跨境直贷(外保)则属于我国外汇管理中的其他形式跨境担保,可从离岸金融业务和跨境担保外汇业务两个维度进行监管。
出处
《福建金融》
2020年第12期79-8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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