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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纠纷调解应以医患双方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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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卫健委2019年4月10日开始施行的《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应当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国家卫健委组织专家编写的《<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释义》一书中将此条款释义为“投诉发生时,更需要尽快修补和重新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更需要坚定地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切实体会投诉中患者的焦虑心情,想其所想,急其所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用有温度的投诉接待处理工作让患者重拾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服务的信任和信心。”
作者 刘玉莹
出处 《医师在线》 2020年第35期46-47,共2页 Journal of Doctors 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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