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精神病人刑事案件往往引发社会公众对精神病人犯罪案件的高度关注。201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增设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作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四个特别程序之一,强制医疗程序是适用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决定程序。在证据法领域,强制医疗程序在待证事实、证明责任、举证与质证的程序等一系列问题上都具有特殊性。在法院依职权启动的强制医疗程序中,是否存在证明责任,证明责任如何分配更是理论上的难题。本文将以证明责任为核心,从以上几个方面分别探讨强制医疗程序中的证据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