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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管不住” 警服变囚服——吉林省延边州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金京日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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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京日,1962年11月出生,1990年6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曾任延吉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9年5月,金京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延边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被采取留置措施;同年11月被开除党籍、公职。2020年6月,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金京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4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金京日当庭表示认罪服法不上诉。
作者 尹健 陈迪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党的生活(河南)》 2020年第24期48-4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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