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是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通过拓宽野生动物保护范围、降低入罪门槛、加大刑罚力度等方式从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但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众多分歧问题,例如主观明知认定困难、行为对象范围不明确、刑罚轻缓化、法益救济措施不健全等问题。为进一步规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不仅需要明确界定构成要件要素,还需要在从严适用刑罚、完善犯罪预防措施、拓展环境救济措施等方面完善。探索建立“惩罚+预防+救济”三维于一体的刑事制裁体系,以期发挥刑法在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方面的价值功能。
出处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1期80-85,共6页
Journal of 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法解释原理之系统归正研究”(17BFX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