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贯彻实施《民法典》绿色条款,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强化绿色原则在环境法治中的引领作用,充分把握立法精神,推动《民法典》绿色条款准确适用。理解物权编绿色条款,要准确把握物尽其用与绿色使用的关系,在通过物权制度充分实现物的效用的同时,保证物的利用符合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理解合同编绿色条款,要准确把握尊重意思自治与绿色干预的关系,原则上要坚持意思自治,但对一些明确约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合同应给予效力上的否定性评价。理解侵权编绿色条款,要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关系,在强化污染者环境侵权责任的同时,实现发展和保护的协同共生。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3期3-7,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