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础教育评价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每年对义务教育质量状况和影响因素进行监测,并持续发布国家报告;全面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并在更高起点实施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督导评估;以高中为主,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开展督导评估,并实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制定《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
出处
《人民教育》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4期38-39,共2页
People's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