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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唐代书法意象创构中的结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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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将"意象"置于本体论范畴,以唐代书学为中心,考察书法意象的结构关系。书法意象是以"象"为基元,形成了观物取象、意象交融、笔墨呈象以及象外味象的彼此生发机制。其中,观物取象是书法意象营构的起点,是书家用自然来观照书法的表现;意象交融是保留于书家胸中尚未物化的观念形式,是一种"内心图像",可视为观念性的审美意象;笔墨呈象是将孕育在内心之中的审美意象的物化形式;象外味象更多的是精神境界的领悟和体会。同时,它们在书法意象创构过程中最终指向"道"的审美层次,共同构成了书法意象的本体结构。
作者 庞晓菲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20年第10期140-145,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美学与艺术精神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6ZD0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唐代书法‘意象’范畴的内涵及理论形态研究”(2020SJA0868)。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3

  • 1俞剑华.中国古代画论类编[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7.
  • 2中国书画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室.历代书法论文选[M].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
  • 3潘运告.张怀堆书论[M].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4.

共引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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